寒冷的冬季,山东寿光市旺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育苗大棚里却是暖意融融。“多亏农行推出的新贷款模式,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自家大棚产权做抵押拿到了100万元的贷款,解决了周转资金不够的难题。”旺林公司负责人齐炳林说。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其中包括深入推进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等。
长期以来,由于“成本高、风险高、效益低”,农村金融服务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之一。尤其是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的需求更加旺盛,需要金融机构针对当前农村金融面临的痛点和难点,加快创新产品与服务。
“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将是2017年农村金融创新的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综合考虑可抵押期限、贷款用途、贷款风险等因素,在抵押业务模式、产品工具、风险控制和配套支持措施方面加快创新。”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金融创新,离不开基础设施和政策环境的完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农村各类资源资产权属认定,推动部门确权信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共享。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
董希淼表示,我国正在推进的农村各项改革,将为农村金融创新营造制度基础和市场环境。但目前农村金融尤其是农村信用体系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农民信用意识淡薄、征信体系建设基础不足、金融机构的信贷门槛相对较高等。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县域网点,适当下放县域分支机构业务审批权限。对涉农业务较多的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差别化考核办法。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
其实,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金融支农政策,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有了较大改观,农民贷款的可获得性不断提高。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27.6万亿元,同比增长8%。
发挥金融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引擎作用,需要有支农机构的广覆盖。在强调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主力军”作用的同时,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县域,加大服务“三农”力度;抓紧研究制定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方案;优化村镇银行设立模式,提高县市覆盖面等。
农村金融的发展,还需要政府完善“顶层设计”。董希淼认为,要建立农村金融评价指标,对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服务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建立政府主导的小微信贷担保体系,改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环境;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基础制度,构建农村征信体系等。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一号文件还提出“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董希淼表示,以法律来规范和保障农村金融,是成熟国家的通行做法。“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农村金融法律,下一步应通过农村金融立法,明确并加大政府支持农村金融的方式和途径,加快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和业务创新,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经营行为,推动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等多元主体共同发展。”(新华社北京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