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起,广西开始实施输配电价改革政策,预计全区一年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6.33亿元,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将广西列为2016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份。当年12月29日,广西电网2017年-2019年输配电价政策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明确这一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物价局副局长程华兴介绍,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过去电网企业主要通过收取“卖电”和“买电”的“差价”获取利润,改革后将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收取“过网费”,为电力价格市场化奠定基础。
“本次输配电价改革,输配电价水平随电压等级增高而下降。主要政策红利是降低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上的市场化大工业用户的输配环节电价,预计全区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6.33亿元/年。”程华兴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