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存在的问题,日前,省食药监局印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决定开展为期半年时间的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持续至9月30日。

专项行动将采取摸底排查、科普宣传、突击检查、公开曝光、建章立制等方式,全面出击,形成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新态势。在整治过程中,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其中,非法生产行为主要包括:地下黑窝点生产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美容美发机构自制化妆品的;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非法添加化学药品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生产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存在重金属、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的;违法违规委托生产的。

非法经营行为主要包括:未经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注册登记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经营冒号套名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包装标签或者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的,经营未经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以会议、讲座或其他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未履行市场开办责任的;经营的化妆品未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要求批准、备案的。

非法添加行为主要包括: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明知保健食品化妆品存在非法添加行为,仍然继续经营的。非法宣传行为主要包括:在保健食品化妆品标签、说明书、广告,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等方面夸大功能范围的;宣称保健食品化妆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虚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式使人误解其效用的;未经审查擅自发布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的;不按照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的。(记者 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