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美体育(01661-HK)周五盘后发布公告称,于2017年2月10日,卖方(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已有条件同意收购目标公司,代价为人民币1.16亿元。
目标公司深圳智美篮球产业有限公司是一间在中国註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出售事项前,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目标公司独家拥有全国男子篮球联赛2016年至2019年度余下叁年的商业开发权。目标公司有权在经营及推广全国男子篮球联赛过程中开发独家商业权利。于出售事项之后,买方全资拥有目标公司。
买方为深圳市中科鼎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家主要从事投资多项业务及项目的投资基金,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间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的中国公司(股份代号: 002290-CN))的附属公司。
公告称,公司致力在中国发展及扩张国内及国际体育赛事,尤其是专注于运动旅游及贸易的业务以及发展辅助运动产品。公司亦积极寻求有关中国的其他重要体育赛事的机会。出售事项将使得公司获得可利用的潜在项目,以寻求额外资金用作营运资金及支持其未来发展计划或本公司承接的任何项目。